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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上海交通事故索赔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一、交通肇事脾脏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可以在治疗终结后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如果脾脏损伤情况比较严重,经鉴定之后属于重度伤残的,并且对方对交通事故负全部的,那么当事人就很有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即便鉴定的结果是轻伤,不构成犯罪的,鉴定结果也会影响到最终的赔偿标准。
一、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怎么提车
报警后,警察认定,按积极支付医药费。和对方协商提车,如果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车辆,自己可以提供担保,然后就可以提出车辆。
如果交通事故比较简单,事故处理走的是简易程序,因此从拿到事故认定书起五日内,交警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交巡警方面有关人士解释,出具事故认定书后,通常为两个工作日确认,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取车。交通事故后最短15天可以取车,最长60天取车。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
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3、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如果对方全责,请注意,不要轻易让对方离开,让对方联系保险公司,问是否要来看现场,如果来看,那就一起等到他们过来看,如果不来看或已看完,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到自己指定的修车地点去定损。
这时拉上对方司机,直接去你修理车的地方,让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并开定损单,修车方接受此价格认为可以修以后,让修车方开具修车发票,这时要求对方司机付掉钱并拿走发票、定损单,他再拿着这发票和定损单去他的保险公司换钱。
情节比较小没有构成犯罪行为的,如果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先会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情况下,没有任何问题,但是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先暂扣车辆,等把这个事情处理完毕之后,才会把双方的车进行归还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