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索赔律师

-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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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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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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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摔伤医保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依法扣留非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3年11月17日 来源: 上海交通事故索赔律师 浏览:366
[导读]:   张健律师,上海交通事故索赔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

  张健,上海交通事故索赔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摔伤医保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交通摔伤医保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记录

3、出院记录

4、费用清单

5、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7、患者本人银行卡

8、异地住院需要医院开具相关转院证明

9、患者受伤照片

10、受伤经过情况说明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或者是主要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负同等,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或者是主要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或者是主要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三、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情况: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医保报销时需要提供的这些材料,如果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先到当地的医疗保险机构咨询一下,但是住院期间医院出具的各项证明,及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这些材料都一定要保存好。就算是受害者使用医疗保险报销了医药费,肇事者也得如实赔付。

依法扣留非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

一、依法扣留非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

在有非机动车参与的交通事故案件当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是可以对非机动车辆进行暂扣的,目前法律规定主要是指以下两方面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明确规定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暂扣非机动车。

其次,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不管是暂扣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一定的法定程序。要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扣押的法律依据,以及行为人所享有的权利,并且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扣押车辆应当制作扣押清单。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暂扣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

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其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都是可以进行暂扣,但是暂扣要求符合规定的情形,依法采取暂扣措施。并且也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返还暂扣的车辆给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得以暂扣形式变相没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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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源:上海交通事故索赔律师
  • 作者:张健[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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